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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6
[新G周刊] ISSUE.9 - [新G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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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 小冬 (brain.cui) 本期作者: brain.cui(小冬) 美编: brain.cui
联系方式:brain.cui@yahoo.com 发表时间:200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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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白※
本期的作者是小冬!最近有一些犯懒,和同学一起沉迷游戏.不过还是要打起精神来更新.这一期的内容还是比较丰富的.首先登场的是抒情天王------------月生!由于是大腕级的人物,小冬经过苦苦的哀求终于约到稿了.重磅推出"旁边的旁边 才是你"!随后出场的是个人比较喜欢的帅哥:Josh Hartneet.最后就是我这几天沉迷的游戏"仙境传说"的可爱头饰秀!希望大家喜欢!
博客期刊已经办到第九期了.有很多朋友捧场,马修,蓝茶,月生都有作品在周刊发布.谢谢他们的支持.也希望更多的朋友可以参与进来.把自己的文章与大家分享.题材不限篇幅不限.您的才华会使我的博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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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EY
[旁边的旁边,才是你]
(本文作者:月生)
有些认识总是张灯结彩的。
如果摈弃世俗里永远无法逾越的距离,或许,你便作了我最为紧密的随从?那些日子之后,我就开始无可救药的依赖上了你的照顾和安慰。甚至,连最简单的吃饭,我都要闻到你在身边的味道,才可以安心。我打的饭菜,看着你狼吞虎咽的吃,我的快乐膨胀成全世界。
你说,相信自己,相信我们,这一辈子都是朋友
在这之前我的快乐左右摇摆。但在那个银絮翻飞的季节,你站在离我一米远的田埂上喊着,你做不了红颜,只是知己。我才确定,彼此,有时候不一定会平行――读懂一种眼神,我依旧如以前一样的微笑!
我在你四处张罗的忙碌里,遇见一次爱情。那种最深最平和的幸福,单纯和丰富象是一泓能溶解绚丽七彩的蒸馏水。
只是,不明白的空气里,距离如期而至。
是的,我还是应该快乐的,在这一切如故里,在这红颜与知己并蒂花开里。
日记成就我拼命躲避的梦魇。你偷偷的看我的日记,看着天天出现的那个她,我说那是我的暗恋,我初开的情结。然后你就开始奔波,狐朋狗友都被你罗统过来成为我的爱情参将。
其实我知道,要成功的话,我只要说一句话,远远可以省略你们那么辛苦的出谋划策。只是,我又怎样的希望一次没有掌声的谢幕?
她开始与我出双入对。
与我出双入对的她。她,不是你。
六点三十分,欢快的音乐响起。是一支圆舞曲,旋转着轻盈飞扬的脚步。倒上玫瑰般红色的葡萄酒,执起酒杯,荡漾开笑脸举杯欢庆……
那个圣诞,平安夜竟然会慌乱不止。我突然对人说,我的她,我叫她姐姐。对面的人没有反应,那笑,都在说我这样的话没有爆料价值。
只有我自己,在那一刻才发现,自己一直都将你藏在月光背后,偷偷的暗处。
我开始努力的表达,想象某一次你会明白,我可以站在离你更近的地方,可以用更投入的方式去面对你。
我的苍白。落寞的就象是一团雾终于在心的底层旋散开来,有些迷惘。
我曾说,我因你而有爱!我曾说,尘世中,我还有事业、友情、生活的追求,它们――我生命中鲜活恒动的构筑,全因有你而泛起生命灵动而张扬的彩锦般的绚丽光芒!
而在这一刻,它们都是干涩、暗淡、生硬的。你明白吗?
我抛开一切,就没有退路的奔赴于有你的城市。你说过,城市的评价从来都是来自于一个人对这城市中人的喜好,以及这城市曾给于的记忆!
那么,那里会是我可爱的城市吗?我对这个人口庞大的城市会有什么样的记忆?因为我想起了墨菲法则――这阴魂一般的墨菲法则,这可怖的心魔!
请原谅我!
万物皆离远,莫留苦,莫留喜,止幸而歇,闻火而烟,故一尺有隔,万里无遥。
我终于还是离开,看见自己眼睛深处的留恋原来很小。有时候,我问你,怎么你没有以前那么照顾我了。你轻轻的笑,让我回去问问自己。
是的,我真的在自己心里找到了答案。我的爱情消失,你依然还在。你永远都在,我的爱情也还没有重来。
所以,我把那件麻织的T恤寄给你。
记得吗?那是高考前,我们买的同样一件衣服。同样的价格,同样的花式,同样的摊位。只是,我们去的时间不同。入考场时,我们异口同声:你怎么也买了这件?
所以,我把它寄给你。我说,经是我,纬是你,我们一同守护一具肉身,那是友情。
深夜2点三刻,惊醒。恍惚中有你,打开手机,给你打电话。
你竟然没睡,然后笑着说,你刚在给我打字发短信,我的电话把你的短信给毁了。这样的巧合。
我们现在离了多远?我问你。
从开始,到以后,我旁边的旁边,才是你。你说。
在一句生活化的问候里,我轻轻的沉沉睡去。-------------------------------------下一主题----------------------------------------
▲STAR
[JOSH HARTNEET:从男孩到男人]
(本文编辑为小冬)
五年前的"珍珠港",真正让我们回味到今天的并不是上亿美金堆砌出来的华丽而空洞的世纪硝烟,而是蓝天碧海下走来的制服少年.挺拔的190公分身高,俊美的脸颊,深邃的眉眼和唇边一抹羞涩微笑,我们由此记住了这个来自明尼苏达州的俊美少年,Josh Hartneet.那时23岁的他刚刚褪去唇边的茸毛,面对好莱钨还感到不知所措.他的履历表上有过一部失败的肥皂剧,两部校园恐怖片,以及一部获得肯定的独立小制作电影.这些作品还没有带给他后来的自信."我出现在电视里的第一个镜头,是坐在抽水马桶上,"他总是自嘲地回忆起往事:"我爸跟我说:你只能从那儿站起来!"
五年后的今天,Josh Hartneet无论走到那里都能赢来一片口哨和癫狂.他是年轻的好莱钨新贵,是全国少女的床头海报王子,是导演布莱恩.德.帕尔玛最新影片"黑色大丽花"的男一号.

[关于相貌]
Josh Hartneet身上富有一种介乎男孩和男人的异样气质.男人的雄壮体魄,媚人的青春芳香,这两种特质加以混合,构成了一剂能令各个年龄阶段女人都怦然心动的良药.套上宽松的T恤和一条肥大的多袋长裤,他可以是无所畏惧的街头嘻哈少年{"新版奥赛罗");把蓬松的头发梳理整齐,套上帅气的飞行夹客,他可以变成一个雄性十足的飞行英雄("珍珠港");"罪恶城市"里他穿精致的的西装,开场白是掏出银质烟盒---"介意我抽烟吗?"---这是一个冷漠淡定,温柔的杀死你的绝代雅痞.
Josh Hartneet的可爱在于,他知道自己的美,但对此泰然处之,因此显的丝毫不显扭捏.他说:"名气不是一件有趣的事,在家乡更糟糕---当你没见过名人的时候就很容易大惊小怪."他知道自己的外表是从事这一行业的资本---就好比祖上传下来的瓷器:它就在那里,被你拥有,你可以坦然接受,但是不必谈论他.就是这分坦荡,他的微笑才这么有感染力,他的阳光热力才没有被好莱钨的铜臭熏臭得变了味道.他已经从一个羞涩男生变成了坚挺不衰的好莱钨硬通货.
[关于为人]
冷静,审慎,自知之明---这些是一个好莱钨演员身上难得的特质,2001年,Josh Hartneet取代了莱昂纳多赢得了"珍珠港"里男主角的角色.随之而来的不是旁人料想的欣喜若狂,而是冷静思考."我不大确定自己真的愿意变成一个'好莱钨名人'".他说:"在这个地方,难道一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真的可以一夜之间成为一个超级巨星,而同时不被宠成一个自私自利的混蛋?"带着这个问题,他找父亲进行了一番深谈.父亲说:"你应当自己作出决定.但是记住,名誉是短暂的,当你讨厌它时你尽可以退出,它不会一直追随你,但是遗憾却是永恒的."

于多少好莱钨大腕形成对照的是,Josh Hartneet非常善于与各类人融洽相处.他可以轻松和别人谈起最心爱的作家君特.格拉斯和杰克.剀鲁亚克,也可以同样自如的与唠叨的姑妈谈论陶器制作.在戛纳电影节上,乔什看到有些明星居然需要随身携带三十只衣箱以及一个发型师和一个服装师,而他自己无论走到那里,简简单单一只箱子就够了.
[关于表演]
在乔什哈奈特1978年7月21日出生于美国加州,他拥有一头棕发与一双忧郁棕色眼睛、身高190,外型酷似年轻版的汤米李琼斯。乔什毕业于明尼苏达州以戏剧教学闻名的南方高中,之后到纽约SUNY修读表演课程。
周围人的眼中,哈奈特对艺术严肃而执着,对别人客气而友善,偶尔带一点顽固。《处女自杀》的原作作者在多伦多一家酒吧里遇到了哈奈特,“他看上去对角色进行过很多思考,他知道如将小说中的人物在银幕上最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他也真有魅力,当时周围的女人都想来吸引他的注意力。”作者杰弗瑞·尤金耐兹回忆道。《珍珠港》女主演凯特·贝金赛尔也说:“他帅得令人惊叹,甚至于接触他的人不得不又爱他又恨他。”
了解哈奈特的人都觉得他是个行踪飘泊不定的人--连他自己也说自己有“旅游癖”。在过去的几年中,他不停地搬家,从东到西,而他的床还留在明尼苏达的老家。时至今日,这位大明星还开着他那奥迪A4,他说他最倾心的车自己的那辆旧丰田,“它像一辆邮政卡车,太酷了,有它我就有了一个'汽车旅馆'了。”
短短几年时间,乔什·哈奈特的人气骤升,从当年的音像店店员到今天备受关注的明星。“那时我每天晚上都带回家三四张碟片看。天啊,要电影拍得尽善尽美可真不易,简直不可能!”乔什感慨道。“我所追求的,是要让自己透过镜头表现出角色魅力,也许有时候你根本无法实实在在地捕捉到,但在胶片上,它却充满魔力。”我们不得不承认,年纪轻轻的哈奈特的确真有几分过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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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GAME
[仙境传说头饰秀]
(本文编辑为小冬)

这个一个传说中太初巨人用身体所创造的世界。
很早以前,人类就生活在这个地方,在这里生活使人们忘掉过去的痛苦和战争的沧桑,他们渐渐变得高傲和自私,以前的缺点一一暴露出来。
期间,有很多不祥的征兆出现,打破了原本平衡的世界,于是战争又一次爆发,人类,天神和恶魔进入了混战的局面。
就在此时,巨大的怪兽向他们发起了猛烈的攻击,接着山洪暴发,地震不断的出现,各种神秘的魔鬼纷纷在这里降临。
在人类、天神和恶魔的和平契约被废弃遗忘的时刻,
在怪兽袭击、海啸地震等种种发生的异象的促成下,
为了世界和平、为了力量和财富,
也为了荣誉和权利,
一群勇者们开始出发寻找太初巨人的传说遗迹。
一场寻找希望、爱与和平的刺激冒险,
终于随你的加入而展开……
这就是大一的时候第一次玩的网络游戏.还记得和同寝室的兄弟们一起并肩奋战的情景.现在毕业了.我们几个又纠结起来重新开始玩起来!又找回了以前的那种感觉!我比较喜欢收集这类可爱游戏的"头饰".之前也给大家看过游戏的抓图.现在又重新开始玩收集了蛮多的道具.帖出来给大家看!同时也缅怀一下年少轻狂的日子!


终于搞定了!虽然不是很丰富!可是还花了不少时间!希望大家会喜欢!
感谢大家浏览本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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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RO,釋也有玩過哦..不過,結局確實被人盜號收場= =+
应该是Essay!
一时疏忽!
嘿嘿!
可是,就连我蓝破人,也没拿到稿费啊~~~
哈哈
没收到!?
偶都没看到币币呢,就想到请客了???
冬瓜,出来吭个气儿。
都给你了
请客!
这周刊立马比原来感性不少。
我第一个玩的网游是冒险岛。哈哈。
稿费是用来请客的,对不对阿大家说?
呵呵,如果一辈子都可以这样简简单单的过去,会很幸福吧。
可是不可能!
这期的文字真是不错滴~
马修
么么!
可系,为什么蓝破人都有“稿酬”,轮到我却只字不提??歧视啊歧视!!!你等着,我一定要通过正当的手段,讨回公道~~~~
嘿嘿。让我随便写,我还真不知道写什么。
希望下次小冬还会要我的东东啊……幻想中。。。
嘿嘿
多多益善!
(咬牙切齿中。。。。)
赶快先顶上然后慢慢阅读
看到这么多“大腕”就知道这期有多精彩来
吼吼
3Q
哈哈
:)
任何人都对自己玩的第一个游戏记忆犹新,我也不例外。
你玩的什么啊!?